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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日期:2013-07-22    作者:110网律师
离婚时,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解答: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从前的法规规定的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给付了礼金后没有登记结婚,那么礼金可以要求返还。或者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具体明确的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夫妻结婚之后一方父母给与另一方礼金的,通常认为是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特别说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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