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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老太非法种植罂粟 当庭认罪获拘役三个月
发布日期:2013-07-19    作者:110网律师
听说罂粟有治病止痛的效果,广西荔浦县一位80岁的老太非法种植罂粟750株,但种下的是希望,收获的却是苦果。6月24日,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庞芝兰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80周岁的庞芝兰,家住偏远农村,由于年老体弱,经常感冒咳嗽,且患有严重胃病。听说罂粟有治病止痛的效果,2011年12月,她便设法弄到一些罂粟种子,将之播撒在自家菜地里。第二年她收获了十余个罂粟果,大部分已被其作为药物使用。2012年12月份,庞芝兰再次播种罂粟。2013年3月14日,二人种植的罂粟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清点,庞芝兰种植罂粟共计750株。另查明,被告人庞芝兰作案时己年满七十六周岁。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庞芝兰非法种植罂粟75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庞芝兰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庞芝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庞芝兰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应当宣告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七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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