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纳税申报的要求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