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今年司法考试的考生小陈以昌平一书店出售的一套2007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印刷日期早于今年大纲的公布日期为由,认为该书店在售书过程中违约,存在欺诈行为,要求书店双倍返还自己的购书款。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驳回了小陈的诉讼请求。
小陈今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复习过程中,小陈从昌平一家书店买了一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飞跃版”《2007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该丛书共9本,价款186元。
小陈起诉书中称,在复习中发现这套书在包装上醒目注明的“2007”、“同步”等字样,而在书的最后标注的印刷时间为2007年1月,而司法部公布考试大纲的时间是2007年3月,因此小陈判断该书店出售的该套丛书并非依据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写,与其包装上醒目注明的“2007”、“同步”严重不符。
小陈认为,书店售书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书店应当双倍返还自己的购书款共计372元。
在庭审中,小陈承认自己是在被告书店里看到这套书其中几本然后向书店订购的,自己只是看了外面的封面没有看里面的内容就去买了。
书店的代理人表示,一般的司法考试辅导书早与大纲公布之前出版的话,基本上会在大纲公布后给读者一个增补本,这套飞跃版辅导书在书的第二页清楚写着在六月份上该出版社的网站上下载该书的增补版,而小陈是在七月买的书,因此怀疑小陈买书的动机。
法院认为,小陈在七月份向书店订购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2007飞跃版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丛书,而书店向小陈所提供的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2007飞跃版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丛书,符合双方口头合同约定的样书要求。小陈作为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的在校研究生,对于司法考试大纲的发布时间应当是知晓的。应当按照丛书出版说明上所注明的网站及时到该网站下载更新相关的部分内容。小陈没有提供出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2007飞跃版国家司法考试同步训练题解》丛书被相关部门认定与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要求严重不符的证据。因此,书店行为不属于欺诈行为,现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返还购书款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故本院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故驳回了小陈的诉讼请求。
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