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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双打被队友打伤眼,法院认定均无过错损失由双方分担
发布日期:2013-07-18    作者:110网律师

案件介绍:
2013年7月的一个周日下午,江某与鲁某搭档羽毛球双打时,被鲁某用球拍打伤了眼睛,经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江某遂将鲁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损失应由双方分担,判决鲁明承担损失的40%,即3万余元。后江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羽毛球作为一项体育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论江某、鲁某站在前半区还是后半区,鲁某挥拍时将江某左眼打伤,并非故意为之,而是该项运动的风险所致,应属意外。双方对江某的受伤均无过错,江某要求鲁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但鉴于江某受伤客观存在,根据公平原则,江某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由双方分担为宜。因此最终市第一中级法院酌情确定由鲁某分担40%的损失共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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