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04-12-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的重大认识。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民主制度主要是:(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组织形式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我国实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祖国统一的基本政治制度。(4)“一国两制”方针。它是和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香港、澳门回归与和平统一台湾的基本方针。(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它是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民主形式在内的广泛的基层群众性的民主自治制度。这些民主制度都是我国的根本或基本政治制度,具有中国特色;它们涵盖了我国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人士在内,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它们既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长期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符合我国国情、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民主制度。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民主与法制是密不可分的,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二者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经验的总结。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我国法制是符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统一法制,任何地方和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5)依法行政。各级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人民服务。(6)司法公正。我国的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行使独立的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7)违法必究。公民、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法律,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追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的领导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和性质具有决定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主要是指:(1)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2)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3)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政府和政协履行职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使他们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成为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表率。

  肖蔚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