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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有借不还失信誉 牵连妻子共赔偿
发布日期:2013-07-17    作者:110网律师
在借了朋友资金周转生意之后拖欠还款,导致朋友诉至法院牵连了妻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石军、李敏夫妻偿还张涛欠款14.5万元。
因石军生意需要周转,张涛借给石军21.5万元,约定一个月内还清。在借款到期后,经张涛多次催要,石军仅归还了7万元借款,其余14.5万元借款一直不还。无奈之下,张涛诉来法院要求石某归还剩余借款。
经审理法院认为,石军作为借款人,未遵守诚信,导致张涛无法按时收回借款,故应承担归还借款14.5万元的违约责任。石军之妻李敏作为石军配偶,对该项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石军夫妻归还张涛借款14.5万元及利息,维护了张涛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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