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不予受理起诉用)
(××××)×行×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概括写明起诉的事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