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将走向何处
备受舆论关注的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一案,于7月10日上午9时再次开庭。就王书金上诉提出涉及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的事实,法庭调查和辩论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7月10日人民网《王书金最后陈述:请求法庭认定这个案子是我做的》)
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一案将走向何处?对此进行分析。
根据法律,二审对一审判决的处理有三种可能:维持原判、改判或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具体到王书金一案,二审如何处理,关键在于“就王书金上诉提出涉及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的事实”的认定。
如果二审法院认定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该案的二审结果应当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鉴于原审判决王书金死刑立即执行,河北省高院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死刑复核,案件将进入死刑复核阶段。
果二审法院认定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一案是王书金所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4月16日的《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但如果在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以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原审被告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同种漏罪没有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时,不适用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二审法院应该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而非直接认定。
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一案发生于1994年8月,距今将近20年,取证难度非常大,而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要求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才可以认定。虽然王书金坚持供认其是真凶,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的理念,现有证据体系未必能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很可能无法认定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一案是王书金所为,这样的话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二审法院认为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从而维持原判,案件呈送至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恐怕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一案是否王书金所为仍然会成为一个争议的焦点;如果程序最后认定石家庄西郊杀人、强奸一案是王书金所为,结果如果还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也会呈送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该案的证明标准是否达到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恐怕也是一个可能会引起争论的问题。
王书金一案,恐怕还有一个很长的程序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