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丈夫一年前经过法院二审被判决离婚,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是最近我又从朋友处得知他曾私自借给过朋友二万块钱,这部分也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想通过法律渠道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关于离婚案件能否申请再审我听到不同的说法,请问法官,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是针对婚姻关系而言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有错误的,可以提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人民法院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立案审理,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应另行起诉。
所以,你应该针对原生效判决未涉及的这部分共同财产另行起诉,主张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