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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男“老牛吃嫩草”奸淫6岁幼女获重刑
发布日期:2013-07-04    作者:110网律师
一46岁的男子,为发泄自己的兽性,竟让将魔爪伸向了邻居家6岁的孩子。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江有良有期徒刑七年。
2012年7月27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江有良将刚买了棒冰回家的被害人江某某(六岁)抱回家放在床上,先脱去被害人江某某身上衣裤丢进米缸内,再脱掉自己的衣裤意欲实施奸淫,由于被害人江某某生殖器太小,被告人江有良只能将自己的生殖器在被害人江某某性器官上进行摩擦。被告人江有良正在对被害人江某某实施强奸时,听到被害人江某某的奶奶苏某某叫被害人江某某的名字,被害人江某某应了一声,被告人江有良马上掐住被害人江某某脖子,不让其发出声音,奶奶苏某某听到从被告人江有良家发出孙女的声音,就及时上前敲门,并强行推门进入,看见被告人江有良光着上身,只穿短裤站在地上,被害人江某某全身未穿衣服躺在床上,奶奶苏某某将光着身子的被害人江某某抱回家。后发现被害人江某某左眼球有血、脖子有掐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有良使用暴力奸淫幼女,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打击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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