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宾阳一男子失恋后持枪报复第三者获刑一年半
发布日期:2013-06-26    作者:110网律师
心存疑虑第三者介入感情,与女友决绝分手,男子黯然神伤遂持枪毁车以报复第三者。6月21日,广西宾阳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执行被告人何拓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宾阳籍男子何拓自认为其与女友小芬分手系第三者小侯所致,遂对小侯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12年7月的一天凌晨,何拓酒后携带一把自制猎枪驾车闯入小侯开设的茶店中,毁坏该店卷闸门及店中物品。之后,何拓又到小侯居住的小区将小侯的轿车及小侯朋友小蒙的轿车用石头砸烂。经鉴定,全部被损害物品及修复价格共计32000余元。
宾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拓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又违反枪支管理法规,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