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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诉杭州市某区劳动局行政确认案(劳动者不服不予认定工伤)
发布日期:2013-06-08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3月,方某参加完单位组织的体检,在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2012年7月,方某依法向杭州市某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予以受理,但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方某不服,委托黄楼燕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应当视同工伤,故撤销了劳动局的认定。此后,劳动局对方某受到的伤害重新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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