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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离婚不成 怎么继续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3-05-28    作者:110网律师
一审判决离婚不成立的,有两种起诉方式:
  1、一审判决书下达后15天,对判决不满的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没有新的有力证据,一般就要用第二种方式;
  2、一审6个月后进行二审,二审一般都会准予离婚。因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原则: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婚姻法》离婚条款释义:
  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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