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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一年多了因感情不合要离婚,和女方协议她不同意,想要起诉,但怕女方要赔偿,现在该怎么办,还有女方的陪嫁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13-05-15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我结婚一年多了因感情不合要离婚,和女方协议她不同意,想要起诉,但怕女方要赔偿,现在该怎么办,还有女方的陪嫁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你好,我结婚一年多了因感情不合要离婚,和女方协议她不同意,想要起诉,但怕女方要赔偿,现在该怎么办,还有女方的陪嫁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的回复: 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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