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千里之外购毒品 DVD中暗藏玄机
通过ATM机转账万余元至外省,竟只购买了一台“DVD影碟机”,这中间到底有何玄机?近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一起特殊的涉毒案件,被告人李某等三人分别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七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某、曹某曾是被强制隔离戒毒的瘾君子。一日,其二人伙同卢某商议共同出资,由卢某联系从他人处购买“冰毒”。后李某、曹某分别交给卢某5000元和4000元。2012年7月初,卢某通过ATM机从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将15900元转入广州的毒品卖家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几天后,广州的毒品卖家将“冰毒”伪装成电子产品包裹,由广州托运到蚌埠。次日,卢某得知“货物”顺利到蚌,遂安排李某、曹某前去接“货”。二人接“货”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检验,包裹内的DVD影碟机中夹藏了毒品甲基苯丙胺98.7克。同日,公安人员从李某家又查获甲基苯丙胺0.05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李某、曹某明知甲基苯丙胺系毒品而共同出资购买并持有该毒品98.7克,李某又单独非法持有上述毒品0.05克,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经综合各被告人量刑情节,法院最终对三被告人判处了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