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21    作者:连会有律师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77届会议(200365)、第78届会议(2004520)和第79届会议(2004129)分别以MSC.142(77)号、MSC.152(78)号、MSC.153(78)号和MSC.170(79)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的四项修正案。
  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四项修正案已于20067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MSC.142(77))
2.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MSC.152(78))
3.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MSC.153(78))
4.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MSC.170(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