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0届会议于2005年5月20日以MSC.194(80)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的修正案。
根据《安全公约》第VIII(b)(vii)(2)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07年1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现将修正案中文本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