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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忘旧情与人“闪婚” 旧情复燃女子“闪人”
发布日期:2013-05-20    作者:110网律师
“我是为了忘记我的前男友才跟你结婚的,现在他回来了,我要跟你离婚。”法庭上,朱雨一脸平静地说。“我不同意离婚,我们结婚只共同生活了一个月,你一走了之,既骗了我的钱,也伤了我的心。”张浩却情绪激动,大声指责朱雨。近日,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出现了这样一幕。
  为忘记旧情,朱雨与张浩仅见过两面就匆匆结婚,因旧情复燃,朱雨又向长寿法院要求与张浩离婚,在法官的调解下,朱雨返还彩礼2.4万元后,张浩与朱雨离了婚。
  朱雨是个美丽大方的四川妹子,在成都一家餐馆打工,2010年,因与男友分手,感觉很受伤的她想用另一段恋情来弥补心灵的创伤。2010年12月,在媒人的介绍下,她认识了长寿小伙张浩。32岁的张浩虽患有先天性口吃,但为人淳朴,急于开始一段新恋情的朱雨接受了他,二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因张浩在重庆从事装修工作,他们只能通过电话和网络倾诉心事。2011年2月27日,朱雨向张浩提出想要结婚,张浩虽然觉得两人只见了一面,缺乏了解,但机不可失,答应了朱雨。第二天,朱雨就同父母来到重庆与张浩商谈结婚事宜。2011年3月1日,只见过两次面的朱雨和张浩登记结婚了,按照习俗,张浩给了朱雨2.4万元彩礼。2011年4月8日,朱雨称要回成都的餐馆辞职,之后便一去不返,张浩多次寻找,但朱雨手机关机、家庭地址不详,均未能找到其下落。
  2013年4月,朱雨突然出现了,她一纸诉状将张浩告上法庭,要求与张浩离婚。法庭上,张浩情绪激动,指责朱雨不仅骗了自己的钱,也伤了自己的心。朱雨承认与张浩恋爱是为了减轻自己失恋的痛苦,对于欺骗了张浩的感情,她也很抱歉,愿意返还彩礼钱,但希望张浩能够同意离婚。考虑到强扭的瓜不甜,即使一时留得住人,以后生活也不会幸福,张浩同意离婚。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张浩与朱雨离婚,朱雨返还彩礼2.4万元。
  法官后语:当前很多年轻人没有认真看待婚恋问题,经常缺乏深入了解和感情基础就匆匆结婚,“闪婚”已经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但是“闪婚”之后,两人因缺乏了解而矛盾频发,往往婚后不久又“闪离”,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对方,还会产生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社会问题。故法官奉劝青年朋友:婚姻非儿戏,结婚须谨慎,婚前多了解,婚后互包容,幸福共创造,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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