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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获赔3万元
发布日期:2013-05-20    作者:董作义律师律师
劳动仲裁律师网提供专业的劳动仲裁,劳资纠纷,工伤赔偿,北京劳动争议,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有关劳动法相关事项的法律咨询。先办案,后交费,不成功不收费! 
     近日,从太原来京打工的李某,在我中心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3万元的补偿款。
    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间,李某在一家网络公司做网编。工作期间,该公司一直和他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休息日及节假日也经常加班,但并未支付加班费,且拖欠李某2011年12月份的工资未付。李某多次和该公司协商,未果,他来到我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在我中心律师的指导下,2012年1月6日李某向北京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12年3月12日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李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3万元。
本文转载自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原文地址://www.bjlaodongfa.com/shuangbeigongzi/anli/2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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