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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的准备和立案工作其实很繁琐
发布日期:2013-05-15    作者:李贵英律师
    当事人启动诉讼程序,其实并没有想的那么简单,有些程序是很繁琐的,这也是为何需要律师这样一个群体来提供专业服务的原因之一。

    近期处理某交通事故纠纷,除了需要起诉肇事方,还有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以及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上海这边是可以并案处理的),单是确定和调取三被告的身份信息就跑了好几趟。

    该案中,此前除了肇事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信息并没有,因此需要先确定车主和保险公司信息,才能准备好立案材料。然而,因该事故不是交警按正规程序处理,是派出所民警按简易程序处理的,打电话咨询事发时是否有收取肇事方的驾照、车主的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等资料,民警表示他们按简易程序处理的可能没有或者需要找办案警官,但办案警官要好几天后才回来。

    为尽快立案,只好利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信息,通过其他方式来确定。打了不少电话,受了多个误导,跑了几趟终于找到对应的车管所,调取到了车主和车辆保险公司的信息,从而诉状上的被告可以确定了。

    然而,立案是需要被告身份信息的,因此还要跑派出所和工商局分别调取自然人身份信息和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但跑第一个派出所回答说他们这边不办理,让到另一个派出所调取,大热天的惶惶地跑到另一个派出所,本来担心会得到同样答复的,还好顺利的调取到了;然后,再返回来,跑到工商局调取到了保险公司工商信息。这样,立案材料才算全了。

    接下来就是到法院立案,但管辖法院案件多,立案大厅很繁忙,排队排了一个半小时才轮到。由于上次立案时被法官挑出毛病没有立成,这次也担心被打回去要求补材料,没想到很顺利,法官看了材料,连诉调程序都没有安排,直接给立案了。

    以上还只是跑腿的工作,只是费点时间跑点路,而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然后准备立案所需要的全套材料就比较费脑力和时间了。不过,还好,该案还不算复杂。

    拿到材料时,当事人已经治疗结束,有司法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和交通的材料都比较齐全,但资料比较乱,要理清逻辑顺序分类复印排列好,并制作证据目录和清单,还要按被告人数准备好相应的份数。然而,起诉的金额核对就比较麻烦了,发票很多,数额有大有小,加了好几遍都对不上,有些还看不清楚。后来金额按当事人提供的数据确定了,但其他赔偿类金额需要我们自己查找相关最新数据进行计算,反复核对好,最终确定好了起诉的项目和金额。

   然后是草拟诉状,其实审查材料过程中就已经在草拟了,但需要结合资料的审查,一方面要注意对我方不利的以及容易被质疑的方面,另一方面要简单扼要归纳事实和依据,并按民事诉状的基本格式要求确定好诉状内容。诉状内容确定好后,需要当事人签字连同身份信息和授权委托交给我们,我们才能最终准备好立案。

    立案虽然不是发挥律师价值最大的方面,但是如果立案环节不畅,肯定也就不会有后面的庭审程序发挥,何况有些情况下立案难也是现实。经历以上环节,案子立进去了,通知当事人按法院要求交纳诉讼费,后面就需要跟进法院案件分配到哪个法官负责,以及为开庭做好准备工作了。

     
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区别于非专业人员就在于如何趋利避害,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结合起来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主张或抗辩理由。无论案件之外的风险如何,律师的作用就是将法律风险控制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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