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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日期:2013-05-02    作者:蒋艳超律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1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就可以处分该宗土地?
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使用者未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证》前,可以占有和使用该宗土地,但不得处分。
 
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交付土地的时间;()规划、市政设计要点;()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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