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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夫山泉事件谈产品标准
发布日期:2013-04-19    作者:赵虎律师
赵虎 律师

    农夫山泉事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饮用水的标准问题。农夫山泉说自己适用的是浙江省标准,媒体爆出浙江省标准低于广东省标准,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瓶装水有国家标准并应当适用国家标准,甚至因此产生了法律诉讼。标准问题成了这次事件的关键问题,同时标准问题又是雾里看花,越看越朦胧。其实我国《标准化法》早已在1988年已经出台,对于标准的问题规定的很清楚。就这个问题,我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在接受完《新京报》的采访之后,我简单进行了一下梳理,也许有利于读者理解我国关于标准的法律规定。
    1、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一般情况下,食品、药品等关系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国家都制定了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适用,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选择适用,并不强制企业适用。
    农夫山泉事件中所指的饮用水的标准即为强制性标准。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 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也就是说,如果产品有国家标准,企业要适用国家标准,不能适用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因为国家标准出台后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只有行业标准,那么企业要适用行业标准,不能适用地方标准,因为行业标准出台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如果产品既没有国家标准,又没有企业标准,企业才能适用地方标准。
    无论有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都可以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但是,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能危害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并且在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下至少不能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农夫山泉事件中,如果农夫山泉的桶(瓶)装水有国家标准,应该适用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但是有行业标准,应该适用行业标准。如果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农夫山泉却要适用地方标准,就是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而农夫山泉生产的桶(瓶)装水是否存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存在一个产品种类的事实判断的问题。因为已经存在了国家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农夫山泉生产的天然水是不是这个标准能够囊括进去的,需要确定农夫山泉的天然水是不是一个独立的、与其他瓶(桶)装水不同的产品种类。如果农夫山泉的天然水是一种独立的产品种类,那就需要单独制定的标准,或者在国家标准中明确指出适用于这种产品。如果农夫山泉天然水并非是一个独立的产品种类,那么就应该适用国家这个标准。能否构成独立的产品种类,主要在于这个产品种类在行业中能否达成共识,消费者是否已经自动进行了分类,最终还是需要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的做出判断。
    3、异地生产适用哪个地方的标准
    就农夫山泉事件来说,如果说广东省的标准高于浙江省的标准,农夫山泉能否在广东省生产基地进行生产天然水的时候适用浙江省的标准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这种地方标准也是强制性标准,根据法律规定,达不到地方强制性标准不但不能够在该地方管辖区域内生产,甚至不能在该地方管辖区域内销售。
    即如果农夫山泉生产的天然水达不到广东省的标准,不但在广东省不能进行生产,即使在浙江省生产的天然水也不能在广东省市场上销售。
    4、标准的制定需要什么程序
    有消息称,农夫山泉事件中,浙江省标准的制定只有四家单位的参与,其中企业只有一家,即农夫山泉。那么标准的制定究竟应该存在哪些程序呢?
    标准的起草一般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在起草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争取诸如主管行政机关、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学术团体、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意见。
    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几家单位参加标准的起草,但是根据法律精神,标准的起草过程中应该考虑参加意见人的代表性和多样性,避免出现只体现一家企业或者一家单位利益或者意见的情况。
    所以,本文认为:如果此次农夫山泉事件中涉及的浙江省标准只有农夫山泉一家企业参与,并且没有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组织的参与的话不妥。
    5、消费者是否可以索要企业标准
    许多企业对外宣传自己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远远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比如,此次农夫山泉事件中,农夫山泉称自己适用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但是,很少有企业公开自己的企业标准。理由有许多,最常见的就是企业认为企业标准涉及自己企业的商业秘密。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经报国家行政机关备案的东西,自然不存在商业秘密的问题了,至少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商业秘密。即使从本质上来讲,企业标准也不可能是法律上所讲的商业秘密。
    本文认为,企业标准到行政机关备案之后,应该属于可以被公开的资料,如果消费者或者媒体想索要特定产品的企业标准,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向有关部门要求公开,有关部门不应拒绝。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类似这次农夫山泉事件,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特定产品,尤其在发生了信任危机的时候,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消费者知情权,要求企业公开企业标准。
    希望农夫山泉能够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处理好这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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