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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公证过在将来把房子给了大女儿在去世后弟弟有权在把房子评估后在分钱吗
发布日期:2013-04-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老人生前公证过在将来把房子给了大女儿在去世后弟弟有权在把房子评估后在分钱吗
老人生前公证过在将来把房子给了大女儿在去世后弟弟有权在把房子评估后在分钱吗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如果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嘱将房子继承给大女儿,并进行公证,发生有效遗嘱继承的效力,房子由大女儿继承,其他人无权占有处分房产,如果遗嘱或者公证不符合法律形式和内容的规定,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屋,因此建议当事人将公证遗嘱向公证机关核实是否有效,再确定其他人被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房产,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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