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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了,我妈想给我买套房子,房子写我的名字,怕将来有纠纷(我们有离婚的可能 ),是否需要去公证?还是我们之间写个什么就行了?
发布日期:2013-04-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结婚了,我妈想给我买套房子,房子写我的名字,怕将来有纠纷(我们有离婚的可能 ),是否需要去公证?还是我们之间写个什么就行了?
我结婚了,我妈想给我买套房子,房子写我的名字,怕将来有纠纷(我们有离婚的可能 ),是否需要去公证?还是我们之间写个什么就行了?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无须公证只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时说明问题,将房产证登记到你个人名下即可,理由: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据你陈述,符合上述情形,只要将付款证明保留,房产登记保留即可,无需办理公证手续,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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