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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转正,原来说好是2个月试用期,两个月后领导告诉没有通过考核,要延期3个月,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如何办?
发布日期:2013-04-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工作3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转正,原来说好是2个月试用期,两个月后领导告诉没有通过考核,要延期3个月,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如何办?
工作3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转正,原来说好是2个月试用期,两个月后领导告诉没有通过考核,要延期3个月,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如何办?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对你回复如下,单位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其次,试用期有限制,不能由单位随便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案中,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即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建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就上述两项违法要求纠正并主张经济补偿。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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