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企业签订的应税合同如没有履行是否可免缴印花税?如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通又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0-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合同签订时、书据的书立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