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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国际法:联合国大会
发布日期:2013-04-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3司考国际法:联合国大会。国际三法向来都是司考考生们最头疼的考试部分,为了方便大家复习,小编在这为大家准备了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的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联合国六个主要机关之一,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一起在联合国各机关中处于中心地位。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组成,每—会员国出席大会的代表限为5人,在大会有一个投票权。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同时有两项例外:

(1)当安理会对有关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或情势依宪章规定执行职务时,非经安理会请求,大会不得对该项争端或情势提出任何建议;

(2)凡需要采取行动的问题,大会应于讨论前或讨论后提交安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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