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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拒赔事故受害者 保险公司被判赔偿(3)
发布日期:2013-04-0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李先生在垫付37288.75元修车费后,将唐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唐某于820日前赔偿李先生车辆修理费、诉讼费、停车费和拖车费等共计39200余元。
  8月中旬,唐某称自己去保险公司理赔,拿走了所有的理赔单据。然而,唐某事后却未按承诺把赔偿金交给李先生。唐某说,自己把近3万元理赔金从保险公司取回来后,去参加了“百家乐”赌博,把钱全输光了,只能先付给李先生1.5万元。李先生在多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唐某以前留下的电话已无人接听,其居住地也已拆迁。李先生说,因联系不上唐某,所以强制执行也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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