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拒赔事故受害者 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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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肇事致人伤亡后,按照《合同法》“保险公司将理赔金赔付给司机”的规定,保险公司将赔偿金支付给司机,由司机支付给受害人,但许多司机拿到赔偿金后,不赔偿受害者,导致受害者权益得不到保护。
前天,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法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受害者损失”的规定,判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者支付事故赔偿金。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案是全市首次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者赔偿的案例,本案的判决将对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权益,实现新交法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