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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由“地沟油”看国家法治的建设发展
发布日期:2013-04-01    作者:110网律师
   “地沟油”要不是经过曝光,我还真不敢相信有人会把“泔水”中的油再提炼出来,来个“循环利用”。照这样看来自己大概是吃过不少这样的油,看来以前家里人为了便宜而买的那些油,农民也知道一斤豆子能出多少油,豆子多少钱,油多少钱都应该是一个明白账。大家都知道这油里面肯定有原因,但并不知道到底是出在哪里?恐怕要是知道那是用饭店剩下的泔水做出来的,不用亲眼看见过,真是想想都能吐啊!自己到是吃过不少,也不知道到底会给人的健康造成多大的损害,但背不住的是那份恶心啊!任何人为了利益,不排除可以使用一些小手段。缺斤少两是让人气愤,以劣充优也让人难过。可是总有个“底线”吧!一至少不能害死人,二也不能恶心死人啊!
    个人总认为饭店剩下的那些泔水最多也是违规去养猪什么的,虽然“专家”也有反对,但至少是经过了一次生物转化,总比那些直接提炼出来给人吃强吧!由此,我看了外国的对“泔水”的处理方式,天啊!大概比国内开个饭店都麻烦,显然不适合我国的现状。任何法律的实施都需要与本地的现实状况相联系,可以看看那些所谓的外国无非就是像美国、德国、英国那些发达国家,为什么不说那些没有食物的国家来怎么界定这些呢?看来一切还是以“实际”为主啊!个人认为如果国人违规来偷偷喂猪来是比较符合现在的国情的,也是可以得到原谅的。可拿来直接炼油再给国人吃的,真是最后的连做人最基本的“良心”都没有了!
从最近的大力查处“地沟油”的行动来看,国家法治至少是在一步一步往前走。既从以前强调重大的刑事案件的“严打”,转向针对贪污腐败的“反腐”,现在是针对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这样的稳步发展,有可能下一步就会针对环境污染、工程质量等公共利益问题进行有力的处罚。有人也许会说这样的发展有些慢,可法治也并不是把条款写在纸上就可以了,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实务中。可如何才能落实到实务中,必须要引起大众的“愤怒”,而影响到执政者。这样才能等到执政者的重视,然后才能下决心处理。任何法律的实施都是如此,只有等到不可挽回的时候才决定下决心处理;只有出现血的教训的时候才把法律落实到实处。这虽然有“亡羊补牢”的感觉,但也算是为时不算太晚!等什么时候人们从事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如同贩运毒品一样的危险,污染环境感情同“杀人放火”一样的罪过。那就说明我们的法治又进了一步。
  作者声明:王巡生,潍坊专职律师,联系电话:13465726860。精于刑事、合同纠纷。本文只是根据基本的事实人物进行一般社会评论,不是对具体人、事物做出评价。如有冒犯,敬请谅解!并欢迎各界朋友同仁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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