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论坛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周艳涛
2012年7月27日由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发起的“成都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论坛”在新华宾馆举办,我有幸应邀参会。这次论坛的秉承“交流、分享、超越”的宗旨,邀请来自上海、天津等地的知名律师事务所主任介绍了其律师事务所迅猛发展的经验,并对律师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与探讨。我结合与会嘉宾的发言根据我对论坛涉及的主题进行一下梳理,并撰文以记之。
一、关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发展
在中国入世以后,随着市场专业化的日益加强,律师事务所也面临着来自自身与外界的双重压力。一个是增强自身专业程度以适应市场经济下分工日益加强的这种趋势。再一个就是通过专业化建设打造自身的服务品牌,以更好的面对来自发达国家、国际化律师事务所的挑战。在一片“狼来了”的声音中,随之出现了大批“自我标榜”为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甚至有些律师事务所“为专业化而专业化”。在一片嘈杂之下,人们似乎忘记了,专业化的意义、目标、方向。
用陈乃蔚律师的话讲,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是由市场决定的,是由客户的需求决定的。这就点透了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发展的原因,专业化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满足客户需求。对一个律师事务所发展方向的定位是建立在你所服务的这片土地的经济发展程度,你所服务的客户或潜在的客户的服务要求之上,律所的发展方向是建立在经济、市场、客户需求之上的,并不是为了符合自己的主观愿望。因为中国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也毕竟影响中国所有服务行业的一体化发展,也就是所并没有一个完美、同一的发展之路。在自己所服务的区域内,找准了市场定位,才是找到适合自我发展之路的关键。
在这次论坛上嘉宾多次提出关于律所综合性的定位。其实这两者之间是相符相成的,专业化可以带动综合性,综合性是专业化辐射影响的一种必然的趋势,没有任何一种发展模式是单线进行的,更多的是一点带面,以面成体的发展过程。但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大所,肯定是要摒弃大、全、杂的大而不当之路,而是通过专业化浸润的综合性,从而产生有主、有次的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效果。
二、关于律所文化建设
文化,可以拆分为“文”、“化”。“文,错画也。象交文。今字作纹。”文通纹,有纹理的意思,引申为事物的规律、道理之意。“化”,寓意着从观念到行为的转变。“文化”,就可以解释为观念道理的行为化。而对道理的认知,是一个经验的积累和理念的秉持,这些观念、认知通过行为规范表现出来,这就是文化。
三、关于分配方式的改革
这次论坛主要的焦点是:公司制和传统的提成制的讨论。这两种分配模式各有利弊,不好简单的认定说孰优孰劣。传统的提成制之所以长期存在主要在于其满足了“多劳多得”的分配理念,但是这种方式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孔子所说的“不患寡患不均”。在提成制之下分配上的差异是非常大的,因为在财产分配上的差异,就必然使得律所工作中受市场规律的调节,大家就变得“急功近利”。在这种局面下,许多有利于长远,而短期吧不见回报的业务和前期工作就落在后面。律所永远在疲于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没有人去遇见或虽有遇见而无准备的面对将来。同时,律所也真正变成了“法律人的联邦”,其松散程度更像一个“法律人流浪的部落”,无法形成真正的合力,以集体的姿态面对市场。
但公司化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公司化的转型中,必然要有人做出暂时的牺牲。只要是放弃,那就会有冲突。随然提成制不是说“行将就木、病入膏肓”,但其弊端也已经显现。公司化毕竟是一种选择,一个方向,一种趋势,虽不是很健全,但它承载着一个希望。
总结:我们以分享的心态进行交流,在交流中各抒己见、各取所需,在交流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坚持、汲取中不断超越自我,实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