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园抢包遭围堵 弃包而逃谎称追原凶
江西省德安县一男子因与同居女友发生口角,在晚饭饮酒后出门散步,行至德安县雁湖植物公园时遇见被害人万某一人独行,遂起歹意乘其不备将其挎包抢下后逃跑。3月28日,德安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2年12月24日晚,被告人魏某与同居女友因琐事发生口角,心中不悦,于晚饭饮酒后出门散心醒酒。当魏某行至德安县雁家湖植物园时遇见被害人万女士,见万女士独自一人行走,遂起歹意,借着酒劲趁万某不备,从其身后将一个红色女士挎包强行拉扯下来后向公园外逃跑。被害人万女士大声呼救,引得周围群众帮忙在后追赶。被告人魏某见被群众追赶慌忙将挎包扔在一边的草地上,谎称自己也是帮忙追赶抢包人的路人,不料其神情慌张被群众识破,当场将其制服扭送至派出所。经鉴定,被抢财物共价值人民币525元。后被告人魏某在派出所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抢夺罪。但魏某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抢夺未能得逞,被抢财物被群众当场追回还给被害人,系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