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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离婚10几年了,孩子判给了他但孩子一直都是我抚养,他没出一分钱,现在要还来的急吗?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和老公离婚10几年了,孩子判给了他但孩子一直都是我抚养,他没出一分钱,现在要还来的急吗?

你好: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期间父亲未尽抚养义务,你有权向孩子的父亲主张抚养费。但是鉴于目前你们离婚已经十几年,因此如果就此诉诸法院,可能因为诉讼时效问题存在立案难(多数法院在立案审查上是实质审查)的问题,但我认为,诉讼时效适用于普通债权,抚养费请求权,是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该权利内容系生存权,是基本人权,在生存权受到影响的情况下,权利人行使的请求权是一种维持生存权利的救济性请求权,该种请求权不应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你可以试着向法院说明理由,看能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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