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律师您好。我丈夫有外遇,我有他外遇的证据,我家小孩今年3岁,从小一直有我带着,他有固定工作,而我没有,我们婚后有一套房子,当时我们做了个协议,然后房产证和土地证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律师您好。我丈夫有外遇,我有他外遇的证据,我家小孩今年3岁,从小一直有我带着,他有固定工作,而我没有,我们婚后有一套房子,当时我们做了个协议,然后房产证和土地证上都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要起诉离婚。我想问下,我们做的那个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孩子的抚养权会给我吗?对于财产状况,我知道的除了房子和他的工资以为,别的一无所知,他是做工程的,肯定还有其他的我不知道的财产,我通过什么办法能知道并得以保护我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你好:
   根据《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你们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决的,由于孩子年纪较小,而且都是一直跟你生活的,所以判令给你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对于财产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有过错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你丈夫有外遇,作为过错方是应当少分财产的。至于你不清楚的有关你丈夫私自掌握的财产,你应当留意财产线索,比如说他的银行帐号、或者在什么地方有可能有存款,然后可以给法院提供线索,申请法院调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