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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太猖狂 仨小伙领刑受罚入牢房
发布日期:2013-03-26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三个90年左右的年轻小伙子正值大好青春年华,却因好逸恶劳、贪欲难平,在短短两个月内飞车抢夺作案六起,最终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325日,陕西省高陵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毛文有期徒刑4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韩冬有期徒刑2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晓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27514时许,毛文伙同韩冬驾驶租来的小轿车来到高陵县姬家街道某商店门口,韩冬进入商店以买烟为由,趁店主不备抢走1条苏烟和1条软中华,迅速坐上在门口等候的轿车逃跑。712日,两人驾车来到高陵县韩村故伎重演,抢走5条芙蓉王和2条硬中华。82318时许,毛文伙同韩冬驾车来到高陵县车城花园西北门,韩冬趁被害人不备,从副驾驶座探出身子将被害人所戴金项链扯断后抢走,并迅速驾车逃离现场。84日、93日、94日,毛文分别与韩冬、王晓故伎重演,趁单身女性走路不备,共抢走金项链3条。三人将所抢财物变卖,所获赃款全部挥霍。经鉴定,被抢财物总价值人民币8560元。

  法院审理认为,毛文、韩冬、王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行驶中的机动车辆,趁人不备,多次公开抢夺他人财物,其中毛文参与6起,价值人民币8560元,韩冬参与4起,价值人民币5060元,王晓参与2起,价值人民币35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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