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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发布日期:2013-03-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土地权利的基本构架,城乡规划的基本流程、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构成,以及各相关的管理制度。

理解:土地管理和城市房地产管理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和立法的政策依据,以及政府在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职能。

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种房地产权利和交易规则、建设规划和审批程序。

试题:1.下列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设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必须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B.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C.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D.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作价人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8~30条

2.下列关于宅基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B.宅基地不得转让

C.农民住宅用地,不用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D.农民确有正当理由转让宅基地的,可以再申请一处宅基地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见《土地管理法》第62条

3.以下土地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B.因国家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

C.自留地

D.国家依法征用集体的土地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C.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他都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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