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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电话咨询本律师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3-13    作者:武昌陈哲律师
      本律师只接受有实际法律纠纷或者法律事务方面问题的来电咨询,不接受一般常识性询问例如:户籍、房产证如何办理,该企业是否合法等)与外地案件咨询(非武汉市案件请咨询当地律师,特别重大或当地律师不便受理除外)。另对已经在诉讼过程中的案件如非需更换律师代理的,本律师对已在诉讼的案件不便发表看法。
本律师法律博客(//blog.sina.com.cn/whpenglaichenzhelvshi)所提供的案例、起诉状、代理词等法律文书资料可作为相关法律事务的参考,但由于法律事件的细节不尽相同,请查阅者切勿简单照搬或对号入座。
对于电话咨询者谈及如何收取律师费问题,本律师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标的大小及服务需投入的时间精力综合衡量,不同法律资历、经验的律师对同样的案件收费不一。另本律师告诫部分当事人,聘请律师请勿贪便宜,以免影响到案件的质量,律师服务的内在价值绝对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法律是一门复杂的社会科学,很多事情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遇有法律问题的朋友们可与本律师电话咨询(简单案件)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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