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榆次水泥分公司的一名工人,在清理预热器时有一股物流喷出,烧伤了我的眼睛和脸部,2011年12月25日就已经报工伤, 到现在也没有
你好;本人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榆次水泥分公司的一名工人,在清理预热器时有一股物流喷出,烧伤了我的眼睛和脸部,2011年12月25日就已经报工伤, 到现在也没有下来,我给怎么办?水泥厂一直让我等,但我不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您好,依据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的通知》,工伤认定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您说的情况,您应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工伤认定情况,如用人单位是否提出了工伤认定及工伤认定进展等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建议您经查询后如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您应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
如用人单位已提出工伤认定,您可以询问未作出工伤认定的原因,积极配合提供材料。并督促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