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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发布日期:2013-03-13    作者:杨婷律师
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与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于当年结婚,被告是二婚,和李某结婚之前与前妻育有一子。婚后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女。婚后两人因为个性不合,时有矛盾争吵。一次两人再次发生争吵,李某动手将王某打伤。王某终于下定决心和李某离婚。作为王某的代理律师,在充分了解了她和李某的婚姻情况后,我建议王某考虑清楚,她坚持要离婚,基于尊重当事人意愿的考虑,我做足了王某离婚证据的准备,然后起诉到法院。尽管案件过程比较曲折,李某性格比较固执,但是凭借着律师的专业的技能和耐心的劝说,并在法院的斡旋之下,李某同意了和王某离婚,并且签署了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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