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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和财产问题
发布日期:2013-03-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关于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和财产问题
律师你好: 我和我前妻协议离婚4年了,有个11岁的男孩,离婚时她主动放弃抚养权。我前妻已经再婚并有一个男孩,我也准备再婚。但是,我前妻以影响小孩成长为理由多次阻挠我再婚,并直接影响了我个人的生活。(听说她和她现丈夫也不和) 现在她准备起诉我,变更小孩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父母都已经不在世了,目前有2套房子(单位分房目前还在我父母名下),她一直想要我把这2套房子记在我儿子名下。如果,小孩判给她了会影响我对这2套房子的继承权吗

您好,
    第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下列情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建议您积极应诉。
    第二,继承有遗嘱依照遗嘱,无遗嘱依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继承,所以您父母的2套房子的法定继承人是您和您的兄弟姐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您继承您父母的遗产两者没有任何关系,不影响您继承您父母的遗产。您可以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到您的名下,对于是否把房子过户到您儿子的名下是您的权利,您对房子享有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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