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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和丈夫买了房子,我想房的过户名写成我的名字,因我在担忧:我丈夫和前妻的孩子会享有我们这房子的财产分割权利吗
发布日期:2013-03-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结婚后我和丈夫买了房子,我想房的过户名写成我的名字,因我在担忧:我丈夫和前妻的孩子会享有我们这房子的财产分割权利吗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们婚后买的房子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您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您丈夫的财产具有法定继承权。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您丈夫死亡,发生继承关系,您有权主张分割房子的一半价值,剩下的一半房屋价值作为遗产处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平均分割。
    但是如果您与男方采用书面形式将该房屋约定为您的个人财产,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房屋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如果由您丈夫的前妻抚养,您与孩子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您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于该房屋没有继承权,即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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