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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丢失被他人冒用且因违章被行政处罚失主应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3-03-06    作者:110网律师
        如果驾驶员朋友遇到上述情况,笔者建议当事人通过下列途径进行维权。
    1.在报纸报刊上,声明你的驾驶证被盗,作废处理。
    2.必须第一时间到车管所办理报失,到时车管所有报失记录,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如果发生了类似情况,失主需到交警支队秩序科开具补办证明,然后向开罚单的交警支队出示该证明,经交警部门核实后,即可免交非本人违章的罚款。
    4.违章发生所在的交警大队报案并提交申诉材料,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违法不是自己造成的。
   5.当事人在异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其驾照暂被事发地的交管部门锁定,只有交了罚款后才能解锁补办驾照。除了证明自己当时不在违章事发地,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问题:
一是让事发地的交管部门将违法处罚决定书传真过来,凭传真件到本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然后到当地交警支队业务大厅对账,再到当地驾管所补办驾照。
  二是凭本人身份证到事发地交管部门申请对签名笔迹进行司法鉴定,若鉴定为他人冒名签字,可向事发地交管部门申请撤销对自己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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