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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别人用刀捅了一下,已构成重伤害,但民事解决了,依调解赔偿给我60000元,只有民事调解书,没有追究那个人刑事责任,如果他再找我麻烦,我是不是可以提起诉讼,连
发布日期:2013-03-0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被别人用刀捅了一下,已构成重伤害,但民事解决了,依调解赔偿给我60000元,只有民事调解书,没有追究那个人刑事责任,如果他再找我麻烦,我是不是可以提起诉讼,连上次案底一起上诉,判的话怎么判?


您好,刑事犯罪是国家依法追究的,不因受害人的意志而转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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