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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决定作出后,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的工伤费用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3-02-23 作者:
熊敏律师
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
31
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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