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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案例—违法解除—加班费—年休假—是否缴纳保险—工伤赔偿
发布日期:2013-02-20    作者:110网律师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案例
 
劳动期满但是仍留在原单位工作,且没续签书面合同,单位要求解除怎么办
案例内容:
某公司招收录用职工王某,合同期限为201012日至20111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该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孙某,201131日该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于201111日终止,不再续签。王某对终止劳动关系没有异议,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补偿金。公司认为是正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不应当支付补偿金。遂产生纠纷。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在一个月内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会违反法律规定,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同时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则面临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风险。
李顺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910985344。现为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曾先后从事大学法律教师、公司法律顾问等工作。在律师职业期间,与多家公司企业建立起良好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法律诉讼及非诉工作经验,协助公司及当事人解决了大量法律问题,受到多次好评。近些年本律师主要致力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及解决方法的研究,针对个人、公司、每个法律事件的不同特点,提出完善的、全方位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律师职业期间曾办理过几百起案件,如广东某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20多起案件;北京某不夜城迪厅、KTV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及索要劳务费案件;郭某状告北京胸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案;北京某电子公司群体性劳动争议案;北京某餐饮公司购销合同案;一通汇知诉汇知公司商业诋毁案;沈某等45人的电话销售诈骗案等,曾有多起案件受到《法制进行时》、《法制中国》《经济与法》等多家媒体报道关注。本律师突出专业领域是无罪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法律实务、继承纠纷法律实务、劳动纠纷法律实务、合同纠纷法律实务、损害赔偿纠纷法律实务、房地产纠纷法律实务及公司合同起草、审查、修订及公司法务防控及解决对策、商务谈判等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本律师作为维权315特邀嘉宾律师、艾滋法律研究中心首席律师.对社会影响大的公益案件有较深的研究。
劳动争议主要涉及到违法解除、加班费、年休假、是否缴纳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的纠纷,李顺涛律师办理过上百起劳动争议案件,如京飞电子公司群体性劳动争议案、培基双语幼儿园劳动争议案、尹丽华劳动争议案、刘某某工伤赔偿案等等,李律师对劳动仲裁及诉讼具有非常丰富的实务经验,李律师建议当事人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寻找律师咨询,以最快获得法律帮助,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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