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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导致摩托车翻倒损坏,应否赔偿
发布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某沿海地区台风登陆,将停放在大量摩托车刮倒。张某的两轮摩托车因被刮倒导致油箱破漏,张某为修复油箱花费数百元。该车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张某就油箱的修复费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条款规定“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属责任免除为由表示拒赔。张某不服,认为自己车辆损失的原因是遭遇到台风。双方争执不下,张某遂将该争议诉至法院。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保险车辆的损失是属于保险责任“台风”,还是属于责任免除“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保险条款将“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列为责任免除的本意,是由于此类车辆停放的稳定性较差,在没有明显的外力作用的情况下较易翻倒,被保险人以此为损失原因索赔时,含有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且难以查证。但是,不能将该责任免除绝对化地适用于任何情况,而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台风”可能会造成保险车辆各式各样的损失,而摩托车的翻倒不过是台风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较轻微的形式。因此,应当认定该损失是由于“台风”这一保险事故造成,属于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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