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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同意但女方还未到14周岁男方已经16周岁了双方发生性关系女方家长告上法庭请问男方可能会胜诉吗?
发布日期:2013-02-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依据上述规定,奸淫幼女构成强奸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奸淫的是幼女才能构成强奸罪,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能构成强奸罪。当然,这里的"明知",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可能是幼女的,就符合本罪对认识因素的要求,而不是要求必须是确知。所以该案件中,如果为行为人做无罪辩护,必须找出男方的确不知女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有力证据,否则男方构成强奸罪的可能性极大。律师建议行为人的家属尽快委托律师尽快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最大程度维护嫌疑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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