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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吸毒三四年了,孩子两岁半,我想带孩子,我现在想离婚,我目前没有工作,请问孩子会不会判在我名下
发布日期:2013-02-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依据该规定,离婚判决中对于孩子在离婚时由谁抚养,关键要看哪方更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您丈夫已身染毒瘾数年,由其来抚养孩子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那么法院判决由您来抚养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当然在法庭审理中,您必须提供您丈夫吸毒的证据,这样才能支持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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