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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俞城峰律师一起诈骗案件的成功辩护
发布日期:2013-02-03    作者:110网律师
012年9月28日俞城峰律师签收了南昌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张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于当日释放。至此,俞城峰律师的辩护观点得到法院采纳,该案的辩护成功,彰显了辩护律师的价值所在,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案件回顾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1月份,被告人张某在王某(已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提议下,同意与其合伙通过空车配货的方式进行诈骗,之后二人驾驶货车通过某运输公司联系,为烟台一公司运输皮棉27吨,后二人将押车人骗开,将货物藏匿,后经鉴定皮棉价值近40万元。案发后,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张某在逃数年,至2012年公安机关“清网行动”才追捕归案。    案件顺利的起诉到法院,俞城峰律师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经会见、阅卷,认为张某系从犯,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依据最新两高司法解释,其量刑应在3年以上,另结合张某的系初犯、偶犯,平日表现及没有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等量刑情节,请求法院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判处。    最终,该案经过审理,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院宣判后,被告得以释放。感叹阳光的温馨,自由的珍贵,被告悔恨自己的错误,发誓今生再也不犯法。本案也提醒广大的社会青年,爱好钱财本无可厚非,但是爱财要取之有道。遇事要冷静思考,切莫为了贪图一时利益,铤而走险。财富是依靠本份、勤劳、智慧而积累的,即使自己疲惫了,也要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如果违背自己的良心,想走歪门邪道致富,最终难逃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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